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法規 » 政策法規 » 正文

關于組織申報建材機械行業09年度國家標準項目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12-05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建材網
核心提示:關于組織申報建材機械行業09年度國家標準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標委綜合[2008]145號文,全國建材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65)已正式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為激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國內各領域標準化活動,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開始申報2009年度國家標準計劃項目。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1、突出重點原則。標準項目要滿足建材行業技術進步、自主創新、節能減排和行業發展的需求;

  2、行業發展需要原則。優先編制建材行業發展急需的標準項目及社會、行業關注的熱點問題所需要的標準項目;

  3、國際接軌原則。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步伐;

  4、堅持自主創新原則,強化標準制定與科技創新活動的精密結合,提高標準的水平。

  (二)申報重點

  1、優先編制有利于實施建材行業產業政策,推動建材行業技術進步,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的國家標準項目;

  2、突出做好建材裝備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資源節約、節能減排和綜合利用的國家標準項目;

  3、完善建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保障體系所需要的裝備國家標準項目;

  4、建材機械行業屬于公益、基礎和通用方法類的國家標準項目;

  5、建材機械產品采用國際標準項目。

  (三)項目申報方式和要求

  1、本次申報的項目為2009年度需要安排的國家標準計劃項目,包括強制性國家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和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各有關單位,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細則》(1990年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號令發布)、建材產業政策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情況,做好項目的申報和初審工作;

  2、本次申報采用公文紙面文件報送方式和電子文件并行報送方式。申報單位應逐項依次填報“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和“指導性技術文件項目建議書”(詳見附表);

  3、請各有關單位于2009年1月15日前報送全國建材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4、聯系方式:

  聯系人:郭夢飛(010-88392086)、閆麗華(010-68311353)、王玉敏(010-88363141)

  傳  真:010-68311353    郵箱:cbmmsa@163.com

  附件:1、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

  2、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

  3、指導性技術文件項目建議書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抄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
 
 
[ 法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