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將持有的唐山盾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四家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唐山冀東水泥混凝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議案。
點評:公司控股股東冀東集團持有混凝土投資公司51%的股權,公司持有混凝土投資公司另外49%的股權,此次轉讓構成關聯交易。由于目前我國混凝土行業區域發展差異較大,公司將旗下混凝土業務公司轉讓給專門從事混凝土經營的子公司,可以實現集中化運營,統一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避免經營風險,同時,也解決了同業競爭問題。維持對公司“買入”評級。
點評:公司控股股東冀東集團持有混凝土投資公司51%的股權,公司持有混凝土投資公司另外49%的股權,此次轉讓構成關聯交易。由于目前我國混凝土行業區域發展差異較大,公司將旗下混凝土業務公司轉讓給專門從事混凝土經營的子公司,可以實現集中化運營,統一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避免經營風險,同時,也解決了同業競爭問題。維持對公司“買入”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