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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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在公司總部十樓會議室召開。應到監事5人,實到監事5人,監事會主席張武先生、監事王生貴先生、范保光先生、趙文華女士、楊先權先生參與了審議表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張武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全體監事審議,作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二〇〇七年第三季度季度報告的議案;(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深圳市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報告》的議案;(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條原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董事長指定一名董事或者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現改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條原為:”董事會應當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的權限,------則由董事會審議并經出席會議的半數以上董事同意通過。 ------。”
現改為:”董事會應當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的權限,------則由董事會審議并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通過。------。”
四、審議通過了《深圳市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管理規定》的議案。(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