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建設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節能巡查的通知》(鄂建辦[2012]99號文件)的要求,2012年7月上旬,市城建委對全市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巡查。現將巡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巡查采取各地自查和檢查組聽取情況匯報、查閱文件資料、抽查在建及已竣工的工程項目等方式進行。巡查主要內容是: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建筑節能和墻材革新工作有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及推進建筑節能和墻材革新工作的進展情況;各地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重點是各地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情況,綠色建筑發展情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禁實”情況,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情況及新增建筑節能量完成情況。
從檢查情況來看,各地進一步提高了認識,把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監管工作措施,建筑節能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上半年工作任務有序推進。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主要體現在:
1、目標責任明確
建筑節能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全市各級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而堅持抓緊抓好。一是政府出臺文件,為抓好建筑節能提供強力政策支撐。棗陽市、老河口市等都相繼出臺了關于抓好建筑節能方面的文件,特別是棗陽市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印發棗陽市“十二五”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棗政辦發[2011]7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建設局等部門關于加強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棗政辦發[2011]87號)等重要文件。為抓好建筑節能工作提供了強力政策支撐。二是成立領導小組,從組織機構上抓落實。宜城市、南漳縣等相應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副縣長為組長, 建設、土地、發改、環保、電力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筑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應責任,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調督辦,及時溝通情況,確保工作到位,形成了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實施目標責任管理,明確各方主體職能。各級政府及所屬建筑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將建筑節能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年初明確目標責任、年中督導工作進度、年底實施檢查考核的工作機制,增強責任意識,形成分工合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建筑節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并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安排建筑節能工作,研究推進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加以解決。
2、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
全市建設系統充分發揮工作職能,按照建設工程監管流程,從項目施工圖審查、報建、施工監管、竣工驗收、圖紙歸檔等各個環節的進行監管,監管體系日趨完善。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多次組織開展專門針對材料生產、節能專項設計及建筑節能施工現場實施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對違規工程、違章企業和違法行為進行了有效的整治和處理。如襄州區建設局組織建筑節能和建設工程使用墻體材料專項檢查2次,對墻材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配合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新型墻材廠18家,抽檢合格率98%。宜城市城鄉建設局組織市質監站、墻革節能辦組建專班對進入市區建筑市場的16家企業18種產品進行一次全面抽檢。經檢測,14家企業15種產品都能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有2家企業3種產品不符合國家要求,主要存在偷工減料、養護期不到出廠的現象。對抽查結果進行公示通報處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新建建筑節能水平逐步提高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共有在建建設工程項目297個,建筑面積418.2萬平方米,其中市區在建工程項目168個,建筑面積163萬平方米;各縣(市)、區在建建設工程項目129個,建筑面積255.2萬平方米。市區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了98%。各縣(市)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2%,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了85%。此次巡查共抽查在建項目11個,其中市區3個,各縣(市)8個,從現場檢查情況看,在建項目絕大部分能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建筑節能設計、施工和監理,項目參建各方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意識普遍增強。
4、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扎實推進
已落實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項目,項目建設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年底可完成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應用面積246萬平米任務。各縣(市)也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推廣應用力度,已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工作機制。保康縣陸續建立了一批示范工程。金城賓館、天虹酒店、公安局辦公樓、檢察院辦公樓等已經實施了地源熱泵空調技術,縣一橋及部分新農村建設中路燈照明系統采用了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對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及公共建筑應統一設計和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通過典型示范引路,大大加快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步伐。
棗陽市大力發展綠色建筑,開展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2011年潤陽公司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獲得國家“21112”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補助1156萬元,結止目前已投入近2000萬元,完成太陽能主體安裝工程,2012年7月11日,該項目通過了由湖北省財政廳和住建廳組織的驗收評審。金華世紀廣場太陽能一體化供熱項目,被列為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集中供熱面積3.5萬平米。目前已完成基礎工作,預計八月份將全面完工。
谷城縣在建工程已有1個居住工程設計了太陽能集中利用,建筑面積約1.4萬平米,應用面積約1.4萬平米,預計在年底可完成。
老河口市利用地源熱泵技術在建項目2 個,建筑面積5萬多平米;利用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項目1個,建筑面積6萬多平米。
5、“禁實”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
2012年上半年,我市強化措施,加大“禁實”、“禁現”工作力度。市區新建建筑全面實現“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各縣(市)“兩禁”工作進展順利,“禁實”工作從縣(市)中心城區向農村地區延伸,在發展新型墻材方面,各縣(市)根據國家和省頒布的產業政策,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和規模小的墻材生產項目投資與建設,充分利用本地資源,扶持和發展新型墻材研發和生產,取得顯著的成效。據統計,目前全市共有新型墻材企業284 家,2012年新墻材年產量達到42.5億塊(折標磚),新建建筑工程新墻材應用比例達到100%。
6、建筑節能宣傳培訓工作常抓不懈
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建筑節能公共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建筑節能的重要意義和推進建筑節能的相關政策措施、科普知識等。通過開辟專欄、上媒體、設展板、發傳單、常培訓等多種形式和方式,請進來、走出去,在全市范圍內抓好建筑節能宣傳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法律意識,提高社會群眾的認知程度和參與意識,為建筑節能工作全面推進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問題
1、施工不規范,監理不到位。一些在建項目使用低劣材料,影響了工程質量,門窗質量和保溫層的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主管部門對地下室頂板、女兒墻、窗臺、窗邊、陽臺、挑梁等細部構造的保溫施工監督不嚴格。
2、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緩慢。各地發展綠色建筑和既有節能改造的能力建設滯后,除少數縣(市)啟動開展綠色建筑項目示范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大部分還處于調研申報階段,建設單位對綠色建筑和既有節能改造認識不清,發展意愿不足;相關管理人員對綠色建筑的基本內容、技術要求和政策法規的了解還不夠深入,政府缺乏相應資金投入推動本地區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3、保障性住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不嚴格。一些縣(市)、區在保障性住房建設過程中存在監理不到位,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沒有將新建建筑節能工作落實到實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認真落實建筑節能責任目標。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了責任書,已將全市“十二五”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目標,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以目標責任考核為抓手,制定目標責任考核指標實施方案,要把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年度目標任務落實到人,落實到項目,落實到單位。以行政強制手段與經濟激勵政策并舉,促進建筑節能工作整體向前推進。
2、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筑節能監管。對這次巡查發現的問題,各地要認真組織整改。抓好以下重點環節:一是切實落實建設工程立項和規劃階段的節能審查,嚴格控制項目規劃的節能指標;二是進一步提高節能設計水平,優化節能設計方案,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切實可行;三是嚴格進行施工圖審查,杜絕不切實際的節能措施和方案,重點抓好節能設計變更的復審;四是加強建筑節能施工環節監管、落實工程質量目標和責任。施工、監理單位要制定內容完整、方法可行、措施可靠、針對性強的節能施工專項方案和監理實施細則,加強節能材料進場驗收與見證送檢,規范隱蔽工程的驗收;五是加強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管理,落實圍護結構和門窗現場實體檢驗的要求。
3、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各地要嚴格執行《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關于“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時,應當選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和12層以下居住建筑強制實行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的規定,把好施工圖設計審查關口,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應用中的規模化應用。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區域示范的縣(市)區,要抓好示范項目管理,加快建設進度,確保按計劃完成本年度目標責任。
4、積極推動綠色建筑健康發展。各地要結合本地情況,制訂綠色城市和綠色社區發展規劃,為綠色建筑發展創造條件;要加強推廣綠色建筑政策法規的宣傳,樹立綠色建筑發展理念,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依托《湖北省綠色建筑技術指南》,組織開展技術培訓,提升實施綠色建筑的能力和水平;對計劃開展試點示范的建設項目,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在規劃設計階段就要遵照《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程》(JGJ/T229-2010),嚴格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同時因地制宜優化設計方案,在滿足綠色建筑標準的同時,使建筑增量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圍,促進綠色建筑快速、健康、可持續地發展。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
根據湖北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12年度全省建筑節能巡查的通知》(鄂建辦[2012]99號文件)的要求,2012年7月上旬,市城建委對全市2012年度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巡查。現將巡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巡查采取各地自查和檢查組聽取情況匯報、查閱文件資料、抽查在建及已竣工的工程項目等方式進行。巡查主要內容是: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建筑節能和墻材革新工作有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及推進建筑節能和墻材革新工作的進展情況;各地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重點是各地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情況,綠色建筑發展情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禁實”情況,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情況及新增建筑節能量完成情況。
從檢查情況來看,各地進一步提高了認識,把建筑節能與墻材革新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監管工作措施,建筑節能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上半年工作任務有序推進。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主要體現在:
1、目標責任明確
建筑節能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全市各級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而堅持抓緊抓好。一是政府出臺文件,為抓好建筑節能提供強力政策支撐。棗陽市、老河口市等都相繼出臺了關于抓好建筑節能方面的文件,特別是棗陽市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印發棗陽市“十二五”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棗政辦發[2011]7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建設局等部門關于加強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棗政辦發[2011]87號)等重要文件。為抓好建筑節能工作提供了強力政策支撐。二是成立領導小組,從組織機構上抓落實。宜城市、南漳縣等相應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副縣長為組長, 建設、土地、發改、環保、電力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筑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應責任,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調督辦,及時溝通情況,確保工作到位,形成了相互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實施目標責任管理,明確各方主體職能。各級政府及所屬建筑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將建筑節能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年初明確目標責任、年中督導工作進度、年底實施檢查考核的工作機制,增強責任意識,形成分工合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建筑節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并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安排建筑節能工作,研究推進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加以解決。
2、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
全市建設系統充分發揮工作職能,按照建設工程監管流程,從項目施工圖審查、報建、施工監管、竣工驗收、圖紙歸檔等各個環節的進行監管,監管體系日趨完善。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多次組織開展專門針對材料生產、節能專項設計及建筑節能施工現場實施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對違規工程、違章企業和違法行為進行了有效的整治和處理。如襄州區建設局組織建筑節能和建設工程使用墻體材料專項檢查2次,對墻材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配合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查新型墻材廠18家,抽檢合格率98%。宜城市城鄉建設局組織市質監站、墻革節能辦組建專班對進入市區建筑市場的16家企業18種產品進行一次全面抽檢。經檢測,14家企業15種產品都能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有2家企業3種產品不符合國家要求,主要存在偷工減料、養護期不到出廠的現象。對抽查結果進行公示通報處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新建建筑節能水平逐步提高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共有在建建設工程項目297個,建筑面積418.2萬平方米,其中市區在建工程項目168個,建筑面積163萬平方米;各縣(市)、區在建建設工程項目129個,建筑面積255.2萬平方米。市區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了98%。各縣(市)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2%,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了85%。此次巡查共抽查在建項目11個,其中市區3個,各縣(市)8個,從現場檢查情況看,在建項目絕大部分能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建筑節能設計、施工和監理,項目參建各方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意識普遍增強。
4、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扎實推進
已落實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項目,項目建設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年底可完成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應用面積246萬平米任務。各縣(市)也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推廣應用力度,已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工作機制。保康縣陸續建立了一批示范工程。金城賓館、天虹酒店、公安局辦公樓、檢察院辦公樓等已經實施了地源熱泵空調技術,縣一橋及部分新農村建設中路燈照明系統采用了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對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及公共建筑應統一設計和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通過典型示范引路,大大加快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步伐。
棗陽市大力發展綠色建筑,開展建筑節能試點示范工程,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2011年潤陽公司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獲得國家“21112”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補助1156萬元,結止目前已投入近2000萬元,完成太陽能主體安裝工程,2012年7月11日,該項目通過了由湖北省財政廳和住建廳組織的驗收評審。金華世紀廣場太陽能一體化供熱項目,被列為湖北省建筑節能示范工程,集中供熱面積3.5萬平米。目前已完成基礎工作,預計八月份將全面完工。
谷城縣在建工程已有1個居住工程設計了太陽能集中利用,建筑面積約1.4萬平米,應用面積約1.4萬平米,預計在年底可完成。
老河口市利用地源熱泵技術在建項目2 個,建筑面積5萬多平米;利用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項目1個,建筑面積6萬多平米。
5、“禁實”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
2012年上半年,我市強化措施,加大“禁實”、“禁現”工作力度。市區新建建筑全面實現“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各縣(市)“兩禁”工作進展順利,“禁實”工作從縣(市)中心城區向農村地區延伸,在發展新型墻材方面,各縣(市)根據國家和省頒布的產業政策,禁止高能耗、高污染和規模小的墻材生產項目投資與建設,充分利用本地資源,扶持和發展新型墻材研發和生產,取得顯著的成效。據統計,目前全市共有新型墻材企業284 家,2012年新墻材年產量達到42.5億塊(折標磚),新建建筑工程新墻材應用比例達到100%。
6、建筑節能宣傳培訓工作常抓不懈
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建筑節能公共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建筑節能的重要意義和推進建筑節能的相關政策措施、科普知識等。通過開辟專欄、上媒體、設展板、發傳單、常培訓等多種形式和方式,請進來、走出去,在全市范圍內抓好建筑節能宣傳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法律意識,提高社會群眾的認知程度和參與意識,為建筑節能工作全面推進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問題
1、施工不規范,監理不到位。一些在建項目使用低劣材料,影響了工程質量,門窗質量和保溫層的厚度達不到設計要求,主管部門對地下室頂板、女兒墻、窗臺、窗邊、陽臺、挑梁等細部構造的保溫施工監督不嚴格。
2、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緩慢。各地發展綠色建筑和既有節能改造的能力建設滯后,除少數縣(市)啟動開展綠色建筑項目示范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大部分還處于調研申報階段,建設單位對綠色建筑和既有節能改造認識不清,發展意愿不足;相關管理人員對綠色建筑的基本內容、技術要求和政策法規的了解還不夠深入,政府缺乏相應資金投入推動本地區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3、保障性住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不嚴格。一些縣(市)、區在保障性住房建設過程中存在監理不到位,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沒有將新建建筑節能工作落實到實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認真落實建筑節能責任目標。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了責任書,已將全市“十二五”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目標,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以目標責任考核為抓手,制定目標責任考核指標實施方案,要把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年度目標任務落實到人,落實到項目,落實到單位。以行政強制手段與經濟激勵政策并舉,促進建筑節能工作整體向前推進。
2、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筑節能監管。對這次巡查發現的問題,各地要認真組織整改。抓好以下重點環節:一是切實落實建設工程立項和規劃階段的節能審查,嚴格控制項目規劃的節能指標;二是進一步提高節能設計水平,優化節能設計方案,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切實可行;三是嚴格進行施工圖審查,杜絕不切實際的節能措施和方案,重點抓好節能設計變更的復審;四是加強建筑節能施工環節監管、落實工程質量目標和責任。施工、監理單位要制定內容完整、方法可行、措施可靠、針對性強的節能施工專項方案和監理實施細則,加強節能材料進場驗收與見證送檢,規范隱蔽工程的驗收;五是加強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管理,落實圍護結構和門窗現場實體檢驗的要求。
3、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模化應用。各地要嚴格執行《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關于“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時,應當選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和12層以下居住建筑強制實行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的規定,把好施工圖設計審查關口,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應用中的規模化應用。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區域示范的縣(市)區,要抓好示范項目管理,加快建設進度,確保按計劃完成本年度目標責任。
4、積極推動綠色建筑健康發展。各地要結合本地情況,制訂綠色城市和綠色社區發展規劃,為綠色建筑發展創造條件;要加強推廣綠色建筑政策法規的宣傳,樹立綠色建筑發展理念,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依托《湖北省綠色建筑技術指南》,組織開展技術培訓,提升實施綠色建筑的能力和水平;對計劃開展試點示范的建設項目,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在規劃設計階段就要遵照《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程》(JGJ/T229-2010),嚴格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同時因地制宜優化設計方案,在滿足綠色建筑標準的同時,使建筑增量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圍,促進綠色建筑快速、健康、可持續地發展。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