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公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該指導目錄將在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2004年11月30日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同時廢止。
新《目錄》的修訂主要涉及五方面內容:
一是堅持擴大對外開放,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制造業領域,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我國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制造業、新材料制造等產業。服務業領域,《目錄》在全面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同時,積極穩妥擴大開放,增加“承接服務外包”、“現代物流”等鼓勵類內容,并減少原限制類和禁止類條目。同時,對一些國內已經掌握成熟技術、具備較強生產能力的傳統制造業不再鼓勵外商投資,明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條目適用于外商投資項目。
二是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鼓勵外商投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目錄》新增了相關鼓勵類條目。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產資源不再允許外商投資勘查開采,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資項目準入。
三是調整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針對我國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快速增加等新形勢,不再繼續實施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
四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配合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戰略,此次修訂,在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不再列入僅“限于中西部地區”的條目。
五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持謹慎開放的態度,適當調整相關條目,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有了新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對于想進入中國市場的外籍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好消息,有了產業指導目錄,投資行情、市場需求、產品導向都有了很好的指導作用,避免了外商投資者的盲目性,使中國對外開放的商業市場有了一個指引,規范了商界的合理性,投資的準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