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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收縮混凝土原材料要求-水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10-2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補償收縮混凝土原材料要求-水泥

  選擇水泥的立足點與普通混凝土有所區別,主要是考慮與膨脹劑的適應和匹配,以使補償收縮混凝土在強度與膨脹變形兩方面都獲得良好的性能。

1水泥品種

  1)可采用硅酸鹽水泥(P.I與P.Ⅱ)、普通硅酸鹽水泥(P.O)、礦渣硅酸鹽水泥(P.S)、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P.P)及粉煤灰硅酸鹽水泥(P.F)。不能選用快硬水泥、鐵鋁酸鹽水泥和高鋁水泥

  2) 水泥的強度等級不低于32.5級。

  3) 對于大體積混凝土可選用低熱微膨脹水泥(GB 2938-1997),其水泥凈漿試件體水養后線膨脹率應符合:

  1d≮0.05%

  7d≮0.10%

  28d≯0.60%

  4)可以應用符合JC/T 311-1997標準的明礬石膨脹水泥,水泥凈漿試體水養后其線膨脹率應符合:

  1d   ≮0.05%

  28d  0.35%~1.20%

  5)對大壩混凝土可應用高貝利特水泥(HBC),其C3S、C3A含量低、水化熱低,且有微膨脹。

2同強度等級情況下的選用順序

  1)品種   P.O→P.S→P.Ⅱ→P.I.盡可能不選P.P及P.F;

  2)早強型盡可能不選R型;

  3)細度或比表面積粉磨較粗時利于膨脹性能的發揮,并有較高的后期強度發展;

  4)生產方式  回轉窯水泥優先選用;

  5)SO3含量較高或適中,一般不超過8%。

3水泥用量

  膨脹劑的摻入會使混凝土的早期水化熱提高,為防止或減少混凝土溫度裂縫,在配制補償收縮混凝土時,水泥用量不宜過大。有抗滲要求的補償收縮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應小于320 kg/ m3,當摻入摻合料時,其水泥用量不應小于280 kg/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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