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防腐蝕工程實踐中,我們時常會發現防腐蝕面層結構在短期內就出現開裂、脫殼、起鼓、剝落等現象,而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這常常是由于混凝土、基層施工存在缺陷,表面處理工藝與技術落后而引起的?;炷粱鶎拥谋砻嫣幚硪言絹碓揭饦I內人士的關注和重視。
隨著新型施工機具的發展,可以使基層處理的效果、等級得以提高,進而保障整個防腐蝕工程的質量?;嫣幚碇性絹碓蕉嗟牟捎孟冗M的機械、裝備,可以有效的降低工作強度,提高施工質量和效率,同時有利于環境保護。
一、建筑防腐蝕工程對混凝土基層的要求
1、基層必須堅固、密實;強度必須進行檢測并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有地下水滲漏、不均勻沉陷。不得有起殼、起砂、蜂窩麻面、裂縫等現象。
2、基層表面應平整,其平整度應采用2m直尺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防腐蝕面層厚度小于5mm時,允許空隙不應大于2mm;
2)當防腐蝕面層厚度大于5mm時,允許空隙不應大于4mm。
3、基層必須干燥,在深度為20mm的厚度層內,含水率不大于6%。當采用濕固化型材料時,含水率不受上述限制,但表面不得有滲水、浮水或積水。
4、基層坡度必須進行檢測并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允許偏差應為坡長的±0.2%,最大偏差值不大于30mm。
5、經過養護的基層表面,不得有白色析出物。
6、基層表面必須潔凈。施工前,基層表面處理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采用手工或動力工具打磨時,表面應無水泥渣及疏松的附著物;
2)當采用噴砂或拋丸時,應使基層表面形成均勻粗糙面;
3)當采用研磨機械打磨時,表面應清潔、平整;
4)當正式施工時,必須用干凈的軟毛刷、壓縮空氣或工業吸塵器,將基層表面清理干凈。
7、凡穿過防腐蝕層的管道、套管、預留孔、預埋件,均應預先埋置或留孔。
8、整體防腐蝕構造基層表面不宜做找平處理。當必須進行找平時,處理方法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采用細石混凝土找平時,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厚度不應小于30mm;
2)當基層必須用水泥砂漿找平時,應先涂一層混凝土界面處理劑,再按設計厚度找平;
3)當施工過程不宜進行上述操作時,可采用樹脂砂漿或聚合物水泥砂漿找平。
9、經過養護的找平層表面嚴禁出現開裂、起砂、蜂窩麻面、脫層等缺陷。
10、當水泥砂漿用于砌體結構抹面層時,表面必須平整,不得有起砂、脫殼、蜂窩麻面等現象。
二、混凝土基層處理常見的質量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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