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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洮南新立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49.5MW)招商引資

  • 發布日期:2010-04-20 00:00
  • 有效期至:長期有效
  • 招商區域: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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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說明
項目名稱:吉林洮南新立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49.5MW)
建設單位:吉林同力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建設規模:裝機容量為49.5MW
項目審批部門:吉林省環保廳
總投資(萬元)45961.64
環評單位:吉林省環科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環評負責人:宋紅波
電話:0431-85951165
建設項目概況
吉林洮南新立風電場一期工程場址位于位于洮南市大通鄉新立屯,距洮南市約34km,位于洮南至內蒙古突泉縣公路34—40km之間,場址東側為大唐吉林大通風電場,0.625km為新立屯,南側1km為八面城戶村,西側為沈陽軍區洮南軍馬場封育還草工程保護區,北側為吉林洮南新立風電場一期工程場址。總投資45961.64萬元,自籌資金9207.33萬元,國內銀行貸款36754.31萬元。
本期工程用地包括永久用地和臨時用地,共377043.5m2,其中工程永久征地104772m2,臨時征地272271.5m2,均屬點狀征地。本期工程裝機容量為49.5MW,擬安裝33臺單機容量為1500kw,輪轂高度為70m的風力發電機組,預計年上網發電量為10936.902萬kw·h,平均單機年上網發電量為331.42萬kw·h,并配備建設33座箱式變電站,本項目所發電量經場內一期220kV升壓變電站及1回220kV輸電線路接入母線側,從而接入白城地區電網。
本項目的環境影響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由于鋪道、風力發電機組、箱式變電站、集電線路以及施工輔助工程等施工將占用土地,破壞植被,同時施工過程中的施工揚塵和施工廢水、噪聲等將對區域環境產生一定影響,并且由于地表土層的擾動,將加重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后,在采取種草等措施后,將高于原有土壤植被覆蓋率,植被的恢復和增加,將大大增加土壤水分,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質,增加土壤肥力,還可以調節季節間水量和區域小氣候,有利于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使項目區域的生態系統向良性循環的方向發展,大大降低土壤侵蝕量。運營期環境影響較小,主要是生產景觀、風機運行的噪聲和對區域可能存在的野生動物的影響。
主要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防治措施
1、廢氣和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廢氣和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ⅰ盡量不在大風天施工作業,尤其是引起地面擾動的作業;
ⅱ限制運輸車輛的行駛速度,場地內的行車速度不易超過15km/h;
ⅲ在施工期間要灑水作業,尤其是混凝土和砂漿攪拌站及基礎施工的挖土與填充時更應如此,要在料場周圍及基礎施工現場經常灑水;
ⅳ盡量減少臨時占地,嚴禁破壞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外的植被;
ⅴ運輸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狀材料的車輛應覆蓋蓬布,以減少撒落和產生飛灰。
(2)運營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建成后,冬季取暖采用電采暖取暖方式,故無鍋爐煙氣產生,食堂就餐人數為16人,灶頭為2個,廚房采用液化氣罐,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廚房內的排煙道(在墻體內)通過排氣筒排入大氣中,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不大。
2、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噪聲影響預測結果表明,施工噪聲取噪聲達標衰減距離最大值,晝間施工距居民區不得小于100m,夜間施工距居民區不得小于562.3m,即施工期噪聲防護距離為晝間100m,夜間562.3m。風電場場址周圍沒有學校、醫院等部門,由于風電場征地范圍較大,村屯離施工作業點距離均較遠,故施工期噪聲對居民不會產生影響。
(2)運營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風機發電負荷為滿負荷的30%~40%時,風速為5m/s時,距風機1m處的晝間最大噪聲值為55dB(A),夜間為53.1dB(A),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類區標準要求,當風機運行功率為95%時,風機下1m處的噪聲值為56.7dB(A),以該數據為源強,得到晝間達標距離為59m,夜間達標距離為295m。因此,確定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300m。本項目擬建風電機組300m范圍內周圍無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因此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風電機組運行噪聲對居民基本不會產生影響。
另外,本項目深井泵房水泵聲壓級在80dB(A)左右,通過采取設隔音間、加減震墊等措施及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能夠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1類標準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同時經隔聲、減振及距離衰減后,水泵噪聲對生活工作區工作人員影響不大。
3、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廢水主要是施工人員衛生清洗產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在施工人員臨時居住處建防滲旱廁,生活污水同糞便一并定期清掏,用于積肥;施工廢水主要是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含有泥漿或砂石的工程廢水,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采用沉淀池進行澄清處理,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漿可與施工垃圾一起處理。
(2)營運期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營運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防滲化糞池,由環衛部門吸糞車定期吸走。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體廢物處置方式
本項目施工期挖土與回填土工程主要存在于風機基礎工程、箱式變基礎工程、場內集電線路基桿基礎工程、電纜溝工程及道路修建等,本工程棄土可運至場內低洼地進行填埋與平整,經壓實后在表面種草。本項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堆放至指定垃圾點。
(2)營運期固體廢物處置方式
①一般性固體廢物
項目建成后,含變壓器油的紡織物(手套、含油擦布)產生量為0.03t/a,經收集后與生活垃圾一起定期堆放至指定垃圾堆放點。
②危險性固體廢物
風電場建成后,風電機組在正常運行過程中不會出現露油現象,在風機維護檢修時,會出現極少量油污。風電機組維護時產生的油污主要是潤滑油,由抹布進行擦拭收集,含潤滑油的紡織物(手套、含油擦布)屬危險性固廢物,經收集后定期(1次/a)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5、生態環境
(1)在本項目設計當中,合理規劃風力發電機組、箱式變電站、集電線路的排列布置,優化設計,應盡量減少新征用地,使本項目對土地的占用達到最少程度,減少開挖量和棄方量,使風電場對土地的永久占用和臨時占用達到最少程度,最大限度地保護自然植被,把破壞和影響嚴格控制在征地范圍內,保護生態環境。
(2)施工階段,以開挖線作為施工紅線,施工中盡量減少紅線外的擾動;風電機組現場組裝場地,必須嚴格按設計規劃指定位置來放置各施工機械和設備,不得隨意堆放,并盡量減少大型機械施工,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積,更好地保護植被。
(3)車輛運輸等限值車速,必須沿規定的道路行駛,不得隨意在草地上行駛,禁止隨意開路,踐踏和破壞草地,以便更好地保護草地。
(4)應嚴格按照本工程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措施對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進行治理,并對不同部位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5)采取項目區域周邊植樹種草的方式進行生態補償,確保項目所在區域生態環境不受影響。
(6)電纜溝施工后應及時回填,并恢復原有植被。
(7)風電塔周圍可不設置圍欄,除了基礎和道路外,其他地方應恢復原有的地帶植被,并應采用播撒原地帶性植被的方式進行恢復。項目基礎和道路等永久占地采取項目區域周邊異地植樹種草的方式進行生態補償,即選用當地的樹苗、草種,避免外來物種對當地物種的損害,預防病蟲害入侵,并確保項目所在區域生態環境不受影響。
(8)建筑物周圍可綠化部位均應進行綠化,可采取灌木與草坪相結合的綠化方式,不宜栽種高大喬木。
(9)綠化風電場內的檢修專用道路,在道路兩側進行綠化,宜栽種矮灌木,不宜栽種高大喬木。
(10)本項目棄土運至場內低洼地進行填埋與平整,回填后將適當平整,在表層覆土,撒草籽,并根據周圍自然環境和植被情況恢復原有植被。
(11)在植被恢復期間,要對進行恢復的植被進行隔離,減少人、畜對草場的踐踏及車輛等對草場的碾壓。
(12)春灌時期進行植被恢復,在風場范圍內打一口水井定期澆灌綠化場地,當地植物種子會很快發芽并很快生長。在植被恢復期間,要對進行恢復的植被進行隔離,減少人、畜對草場的踐踏及車輛等對草場的碾壓。
(13)建設單位要落實本工程的水土保持費用,并作到專款專用。
公眾反饋聯系方式
信件反饋
郵編:130033
地址: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東路813號
收信單位:吉林省環保廳監督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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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審批部門:吉林省環境保護廳
電話:0431—8996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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