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建設委員會
關于在房屋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粘土
空心磚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我市城區自2006年元月1日推行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以來,經各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與配合,“禁實”工作已取得實質性進展,并經省建設廳認定為“禁實”合格城市。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的通知》要求,下一步我市應積極推行“禁粘”(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磚)工作。鑒于目前市城區推行“禁粘”工作的基本條件已經成熟,我委研究決定:在市城區內全面推行“禁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2月1日起,本市城區內的房屋建筑新、改、擴建工程一律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磚(含粘土多孔磚)。原設計使用粘土空心磚但尚未施工的,建設單位應提請原設計單位進行變更設計,改用新型墻體材料。
二、各設計單位在今后的設計中,應禁止設計使用粘土類材料,使用國家和地方推廣的新型墻體材料。各審圖單位在對施工圖進行審核時,應將“禁粘”作為審查內容之一,對使用粘土空心磚的設計文件,應退回重新設計,不予簽發審圖合格證書,設計備案管理部門應不予通過設計備案。
三、施工中材料采購單位必須選購新型墻體材料;監理單位應嚴把墻體材料進場核驗關;質監部門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對違規使用粘土空心磚應及時制止或責令其拆除。對拒不整改的工程,應不予辦理房屋竣工驗收備案。
四、墻改部門要依法對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磚情況實施監督管理,對違反“禁實”、“禁粘”規定的建設工程,一律不予辦理墻體驗收和節能核驗,不予返退專項基金。
(章)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