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法規 » 政策法規 » 正文

[粵]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發出《關于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行為復查情況的通報》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12-28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混凝土分會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粵]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發出《關于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行為復查情況的通報》
    廣州市建委2006年12月1日發出《關于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行為復查情況的通報》(穗建筑[2006]689號)。根據今年8月份市質監站組織檢查組,對在今年5月—6月全市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行為及混凝土質量檢查中因質量行為問題停產整頓的15家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了復查,并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混凝土原材料進行了擴大抽檢,將檢查情況作出通報。

《通報》指出:
    從復查情況看來,大部分被停產整頓的商品砼生產企業能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通過整改,在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與運行、產品質量控制、技術人員和必要的試驗設備配置等方面已基本滿足生產要求,復查合格。對復查合格的13家砼生產企業已發文同意其恢復生產。但仍有兩家混凝土生產企業因落實整改不力,仍存在較多質量行為方面的問題,復查不合格,責令繼續停產整改。

    對曾出現不合格原材料的砼生產企業進行了原材料的擴大抽檢,現場抽檢了53組試樣。經檢測,有14組試樣不合格。其中粉煤灰不合格7組(合格率為69.57%),石放射性不合格5組(合格率為 61.57%),外加劑勻質性不符合要求2組(合格率87.50%),市建委要求對在擴大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原材料,采取限制使用及加強檢測的處理方法,具體包括:限制使用珠海派安石場的石子;對原產中山的石子,廣州恒達公司、廣州發展公司提供的粉煤灰,廣州昌特公司所提供的外加劑,在使用前必須加強檢測。
 
 
[ 法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