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導則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日照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行業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導則。
2.適用范圍
全市范圍內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大氣污染防治。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修訂;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訂;
3.3《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3.4《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48號);
3.5《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
3.6《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管理技術規程》(DB37/T5049—2015);
3.7《日照市2017年藍天保衛戰集中攻堅行動總體方案》(日辦發〔2017〕7號)
二、基本規定
1.企業應合法經營,具備土地使用、環境評價、項目立項、工商注冊、生產資質(現保留的)等基本要件。
2.企業對運輸、堆存、生產過程中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總負責,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加強實施和落實各項控塵措施。
3.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文件及批復》中的揚塵控制方案組織實施,將各項抑塵、降塵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項治污設施有效運行。
4.企業應在廠區門口明顯位置設立揚塵防治告示牌,公布揚塵防治工作標準要求、規范等內容。
5.企業應制定并落實揚塵治理目標責任書,建立并實施揚塵控制工作獎懲制度,明確專人負責揚塵治理工作,設置保潔員負責廠區地面清掃和保潔。
6.企業各工序分布應按廠區平面布置圖合理布局,并進行廠區、廠外綠化,綠化率要達到國家有關規定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文件及批復》中的要求。
7.企業應當配置揚塵監測設備,能夠監測PM10等粉塵指標。
三、技術要求
1.堆場防塵基本要求
1.1原料堆場及廠區必須實現地面硬化。對于未全部硬化的,必須改造合格。
1.2原料堆場周邊必須設置圍檔、防風抑塵網或采取密封車間對原料堆場存放,其中采取密封車間堆放,要在車間內設置噴淋設施。防風抑塵網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要有專業設計能力和安裝能力,達到安全防護要求并符合下列規定:
堆場與上料口之間,除留出用于裝卸的專用通道外,其他周圍必須全部建設防風抑塵網。
1.3防風抑塵網高度要滿足以下條件:
(1)采用簡易皮帶機的,物料堆垛高度不得高于6米,防風抑塵網高度不得低于9米。
(2)采用推土機、裝載機的,物料堆垛高度不得高于3米,防風抑塵網高度不得低于5米。
1.4對于已經安裝防風抑塵網但高度不夠的,必須采取增加防風抑塵網高度或降低堆垛高度進行改造。
1.5防風抑塵網必須設置基礎,由專業設計單位按建筑設計規范設計。
1.6露天堆場應設置噴淋設施或用覆蓋網(布)覆蓋。設置噴淋設施的要符合下列規定:
(1)企業要安設固定式和移動式噴淋裝置,噴灑面積要覆蓋整個物料場。
(2)噴槍的布置和選型應結合堆場面積、物料堆垛高度等條件綜合確定。噴灑面積必須覆蓋堆場全部區域。供水系統壓力應滿足噴槍射程要求
(3)噴灑強度及頻率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情況每天噴灑不少于4次,每次不低于20分鐘。惡劣天氣要按照應急預警通知要求加大噴灑頻率。覆蓋完整的堆場可根據情況適當減少噴灑次數,以不產生揚塵為目標。
1.7噴灑水系統可采用集中控制和分散控制,以集中控制為宜。
1.8用覆蓋網(布)覆蓋的物料堆垛要符合下列規定:
(1)覆蓋物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要有足夠的強度、韌度,不易破損。要防曬、防風。
(2)除作業面外,覆蓋網(布)要完全覆蓋物料堆垛,不能有死角。
(3)破損的覆蓋網(布)要及時更換或縫補。
2.上料防塵技術標準
2.1目前上料的主要方式為:堆場—裝載機(鏟車)—上料機—皮帶機—混料。
2.2裝載機(鏟車)給皮帶機落料口上料時,上料口應在封閉、半封閉的空間內部,必須有灑水裝置或灰塵收集裝置。
2.3使用皮帶機運送物料應符合以下規定:
(1)固定式皮帶機架離地面應有一定高度,以便清掃。
(2)皮帶機兩側應完全封閉。
3.生產設施防塵技術規范
3.1生產設施包括攪拌機、原料倉、配料倉、輸送機等。生產過程要在封閉或半封閉的環境內進行,并采取集塵、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污染。
3.2粉料倉、配料倉應設置在封閉的空間內,要有收集、除塵設備或噴淋設施進行防塵。收集除塵系統應符合以下規定:
(1)收集除塵設備必須是專業廠家設計、生產的合格產品。
(2)收集除塵系統的處理能力必須滿足生產需要。
(3)處理效率必須符合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要求。
(4)必須能保持正常運行。
3.3預拌混凝土放料口必須設有沖洗設施,及時沖洗拋落物料;設置沉淀池,收集沖洗污水,并合理處置。
4.進出車輛防塵技術標準
4.1進場的運輸車輛必須覆蓋嚴實。
4.2出場的運輸車輛必須清掃干凈。
4.3攪拌運輸車無殘料滴落。
4.3必須設置洗車臺。洗車臺應符合以下規定:
(1)洗車臺總長度不低于7米,總寬度不低于5米,兩側要有擋板。噴水高度不低于1.2米,噴水壓力不低于0.4MPa。
(2)洗車臺處應設置兩級(或三級)沉淀池,洗車污水經沉淀后循環使用。沉淀污泥定期清理,合理處置。
4.4未安裝洗車臺的應按照上述規定安裝;已有洗車臺不符合標準的,應進行改造。
5.道路防塵技術標準
5.1廠區內道路必須全部硬化。
5.2道路每天清掃不得少于2次,灑水不得少于4次.惡劣天氣時要加大清掃、灑水頻率,以不產生揚塵為目標。
5.3廠區內必須配備清掃設施、灑水車或噴灑兩用車。建立專職或兼職保潔隊伍。
6.防護綠化技術標準
6.1廠區周圍應種植防護林,場外有條件的應加大速生毛白楊防風帶寬度,增加防塵效果。裸露地面必須種植草皮、全部綠化,廠區內種植樹木、花草。應選擇滿足吸塵和減弱風速的樹種。
6.2綠化率要達到國家有關規定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文件及批復》中的要求。
6.3已有防護綠化的單位要加強養護;沒有防護綠化的應按照上述規定種植。
7.視頻監控技術標準
7.1廠區必須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做到監控系統全覆蓋、無盲區,監控范圍包括堆場噴淋、加料口、洗車臺、廠區道路、生產車間等地方。
7.2攝像頭要采用分辨率高、質量好并具備防水、防塵等功能的高清紅外線攝像頭;攝像頭清晰度高、有效像素達到44萬像素以上,保證圖像清晰。
7.3安裝硬盤錄象機用于存儲圖像,保證存儲時間至少3個月。
7.4加強視頻監控的使用維護,不得影響對廠區重點工段的實時監控和有關資料、數據的調取,不得出現人為損毀現象,確保視頻監控正常運行。
7.5如有條件,堆場噴淋、加料口、洗車臺、生產車間等容易產生揚塵的重點部位應與環保部門聯網,做到實時監控。
四、預警及應急響應
1.必須制定大氣污染防治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2.接到預警通知,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根據應急預案實施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