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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山東省促進新材料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0-07-0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化工網網
核心提示:2010山東省促進新材料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
  新材料是發展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基礎、先導和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新材料產業的發展,是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的重大戰略決策。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新材料產業發展的部署,培育我省新材料產業的新優勢,形成支撐制造業強省建設的戰略產業,制定本政策。
  
  一、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的必要性
  
  新材料產業作為當今科技和經濟發展中最為活躍的產業領域之一,呈現出產業關聯度高、經濟帶動力強、發展潛力大的特點,已成為促進經濟快速增長和提升企業、地區競爭力的源動力。近年來,我省新材料產業發展迅速,2008年全省新材料產業產值達到6700多億元,新材料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871個,涉及材料及新材料研究開發的高校、科研單位近30家。我省新材料產業技術水平與綜合實力已躍居全國前列,高技術陶瓷、特種纖維、高分子材料等領域的研究開發及產業化方面在國內占有優勢地位,形成了具有山東特色的新材料產業集群,培育出了一大批材料企業龍頭和一批新興新材料企業。但從我省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對新材料產業發展需求和要求上看,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產品技術水平不高。除少數產品外,大部分新材料產品處于中低檔次,很多關鍵技術、前瞻性技術尚未突破。二是產業鏈條短。基礎材料生產能力相對較強,材料應用和后續加工少,制品加工能力較弱,導致產品附加值低,綜合配套能力不強。三是產業聚集度不高。我省新材料領域布局比較分散,集群優勢難以發揮,影響了新材料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整體實力的發揮。四是新材料產品的市場開拓不夠。特別是對一些產品比較新、技術含量比較高的新材料產品,市場開拓工作相對落后。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一個十分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加快新材料產業的發展,是培育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舉措,是加速我省工業調整振興的關鍵環節,是轉方式、調結構的迫切需要。去年,在應對金融危機過程中,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經貿委等部門《山東省關于加快新材料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魯政辦發〔2009〕35號),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指導意見,集聚力量,全力推進新材料產業發展,努力為打造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保持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發展目標
  
  鼓勵、支持和引導優勢資源向新材料產業聚集,突出新材料的應用,重點圍繞裝備制造、汽車、船舶、石化、電子信息、紡織以及風電、核電設備、醫療、體育器械等領域,加快我省具有良好發展基礎和比較優勢的陶瓷新材料、高性能纖維、特種新材料、建筑新材料和服裝紡織新材料5大類新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應用,加快新材料產業化基地和園區建設,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強的優勢企業,實現新材料產業的規模化發展;突破關鍵技術,拉長產業鏈,支持通過拉伸產品鏈進行合作,構建新材料產業發展聯合體,形成上下游產品配套協調加工體系;加強產學研聯合,推進創新體系建設,構建新材料技術創新平臺。到2012年,我省新材料的開發、應用和產業化水平總體上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新材料產業產值超過13000億元,年均增長速度20%以上;培育聚氨酯、有機氟、有機硅3個新材料產業基地;打造陶瓷新材料、高性能纖維、服裝紡織新材料等特色新材料產業聚集區;開發600項重點新產品、新技術,其中30%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在我省新材料產業領域培育中國馳名商標12個;新培育12家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在高性能纖維、氟硅材料、服裝紡織新材料等領域再建設3家行業技術中心等公共技術創新平臺。
  
  三、發展重點
  
  (一)陶瓷新材料。
  
  1.結構陶瓷。發展氧化鋁、氧化鋯、氮化硅、碳化硅等氧、氮、碳化合物陶瓷制品。在應用方面,擴大陶瓷擠壓模具、陶瓷內襯件、陶瓷軸承、刀具和活塞等產品的規模。
  
  2.功能陶瓷。重點發展紅外隱身、熱敏、壓電等材料,在應用上發展陶瓷過濾器、尾氣凈化材料及陶瓷傳感器、陶瓷汽車制動材料等系列產品。
  
  3.電子陶瓷。發展陶瓷真空開關管及管殼、氧化鋁陶瓷基片、陶瓷壓力傳感器等產品;加快節能環保陶瓷研究開發,積極推進無鉛、無鎘以及納米基瓷料的研究和生產。
  
  (二)高性能纖維。
  
  1.芳綸。著力發展下游產品,重點開發長絲、短纖、漿粕等對位芳綸系列產品和間位芳綸差別化生產技術,以及高溫過濾材料、蜂窩結構材料等系列間位芳綸制品。到2012年,對位芳綸產能達到1000噸,間位芳綸達到8000噸。
  
  2.碳纖維。重點發展碳纖維復合材料和碳纖維制品,加快推進碳纖維在醫療器械、體育器械、建筑材料、紡織機械、機械加工制造設備、風電設備和輸電線路等領域的應用。到2012年,碳纖維產能達到4000噸,碳纖維預浸料產能達到1500萬平方米及機織物產能達到50萬平方米。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重點解決高效環保萃取、高倍高速熱拉伸工藝等關鍵技術,實現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無間斷連續化生產。到2012年,形成年產達到5000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及其1000噸復合材料的生產能力,滿足航空航天、海洋工程、遠洋漁業、體育用品、個體防護、醫療器材等產業領域的應用。
  
  (三)特種新材料。
  
  1.聚氨酯。重點開發第四代新型MDI成套技術,大型DNT-TDA-TDI產業化成套技術、聚氨酯超細纖維合成關鍵生產技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到2012年,MDI生產技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生產能力達到80萬噸/年。加快發展高性能聚氨酯材料下游產品,開發高附加值高性能聚氨酯彈性體、汽車及高速列車等用高性能聚氨酯表面材料、水性聚氨酯樹脂及綠色聚氨酯發泡劑和催化劑等產品。
  
  2.玻璃纖維。加快電子級玻璃纖維以及節能產品的研發,發展低介電玻璃纖維、超細電子纖維、聚丙烯復合纖維紗等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突破玻璃纖維燃燒節能技術、大卷重拉絲機與自動化控制等前沿性和關鍵性技術;提高整體技術裝備水平,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大型玻纖池窯拉絲生產示范線。
  
  3.全氟離子膜。重點是加快全氟離子膜應用,提高產業化水平。圍繞鹽化工、能源等產業,加快ETFE膜、PVF膜、PVDF中空纖維膜、鋰電池用PVDF復合膜、溴化物等新型阻燃劑的發展。加快燃料電池全氟離子膜和太陽能電池封裝膜研究,為燃料電池和光伏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四)建筑新材料。
  
  1.新型墻體材料。大力發展節土、節能、利廢、環保、多功能墻體材料。重點發展多孔模數空心磚、陶瓷釉面瓦、工業廢料空心砌塊、輕質石膏板等內外墻體屋面材料,提高墻體材料的保溫、隔熱和防滲性能。
  
  2.建筑節能玻璃。采用超薄技術、在線鍍膜、氧氣燃燒、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現有生產線,加快發展優質浮法玻璃,開發利用太陽能發電的平板玻璃、電致變色玻璃等高科技深加工產品。同時積極適應新型建筑需求,發展易潔鍍膜、低輻射鍍膜、TCQ導電基板、光復建筑一體化玻璃。
  
  3.環保型涂料。開發高著水性、耐氣候變化性、抗污染建筑涂料及其配套的高性能膠粘劑,積極發展調濕涂料、滅蟲涂料、高級螢光乳膠漆、多彩花紋涂料、彩綢幻彩涂料、天然真石漆等新品種。
  (五)服裝紡織新材料。
  
  1.特種纖維。重點發展氨綸等特種纖維。開發超寬重型帆布、特種高強低伸聚酯傳動帶等產品,進一步拓展在運動器材、勞動防護用品等民用領域的應用。到2012年,氨綸產能達到4萬噸,高模低縮滌綸工業絲及簾子布產能達到45000噸。
  
  2.生態纖維。加快可降解、可再生生物質纖維國產化技術研究開發。加快高性能殼聚糖纖維、海藻纖維、麻材粘膠纖維的研究開發和工業化生產。圍繞生物醫用紡織材料、抗菌保健防護服裝發展,開展生物質纖維的紡織染整技術和應用研究。到2012年,殼聚糖纖維產能達到1100噸,海藻纖維產能達到600噸,麻材粘膠纖維產能達到45000噸。
  
  3.新型化纖。加快材料和成品一體化開發,支持開展對新型聚酯、可降解聚乳酸纖維、大豆蛋白系列化纖維、工業用非織造布、新型醫用紡織材料及新型蓬蓋材料等新材料研究開發和產業化生產。到2012年,超纖革產能達到1000萬平方米,醋酯長絲產能達到1萬噸,功能性復合纖維產能達到8000噸,再生滌綸長絲產能達到6萬噸。
  
  四、財政扶持政策
  
  (一)設立扶持新材料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新材料產業的財政投入,2010年到2012年,每年省級財政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通過貸款貼息、補助和獎勵等方式,加大對新材料產業重點領域的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對新材料領域開發的核心技術取得專利、成果實現產業化、市場前景好并獲得良好經濟效益的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重點支持,加大對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二)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和重大產業化項目。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支持新材料企業創新能力建設,對研發能力強、成果儲備多、在關鍵性和前瞻性技術和產品研發上成效顯著的省級以上重點技術創新平臺,及列入國家和省新材料重大技術創新的專項項目,安排一定數額資金給予獎勵;對上下游產品帶動作用強、能夠實現鏈式發展的新材料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持。
  
  (三)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對具有國內領先和國際先進水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良好、能迅速實現產業化的新技術和產品給予資金獎勵;制定和完善新材料產品標準體系,及時將新材料的創新優勢轉變為標準優勢,對企業標準采納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給予資金獎勵;支持鼓勵公共設施建設積極采用新材料產品,在同等條件下,提倡優先選購和使用省內新材料產品,并給予適當的資金獎勵。
  
  五、金融支持政策
  
  (一)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提高對新材料生產企業授信額度,積極為符合條件的新材料生產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特別是對國家和省重大新材料研發和產業化項目,要積極給予信貸資金支持。對新材料產業實行優惠貸款利率政策,原則上不得上浮。
  
  (二)鼓勵多渠道融資。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和民間資本加大對新材料產業的投入。金融機構應開展知識產權質押及股權質押融資,建立風險分擔機制。支持企業上市融資,積極發展私募基金、中小企業互助擔保、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推動高新園區內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權轉讓系統。
  
  六、稅收扶持政策
  
  (一)實行稅費優惠政策。對新材料生產企業在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按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的150%攤銷。對相關企業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相關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能免則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標準收取。
  
  (二)加大政策宣傳和貫徹力度。積極引導企業充分用好用足稅收政策,落實技術開發投入政策、新產品財稅返還政策、技術開發裝備折舊政策、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免稅政策。
  
  七、其他政策
  
  (一)實行優惠的土地政策。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新材料項目,實行劃撥供地;對符合《山東省優先發展產業和農林牧漁業產業農產品初加工業項目目錄》且用地集約的新材料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符合省級規劃的新材料重點項目,保證建設用地需求并優先辦理用地手續。
  
  (二)落實各項激勵政策。落實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政策、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技術創新人才激勵政策等,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單位科技人員相互兼職和掛職,科技人員在被選派服務企業期間,原單位保留其職務、工資福利和崗位。允許科技人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分享創新收益,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按照規定實施期權、技術入股和股權獎勵等形式的股權激勵。
  
  省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政策制定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各市人民政府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促進新材料產業加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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