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杭州丁橋錢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資源綜合利用產品認定的公告 杭經資源第25號
對杭州丁橋錢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報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認定項目,受省經信委委托,按照《浙江省實施〈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細則》要求,經組織專家及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審核,認定杭州丁橋錢潮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的C10-C40級商品混凝土為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有效期為兩年。
現予公告。如有異議,請在10天內(2009年6月29日-7月9日)與杭州市經委聯系。
聯系人:徐 浩 聯系電話:85252045
杭州市經濟委員會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