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法規 » 政策法規 » 正文

混凝土等建筑行業相關技術人員持證方可上崗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05-19  來源:溫州都市報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混凝土等建筑行業相關技術人員持證方可上崗

   近日,凡在溫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行業的木工、抹灰工、油漆工、砌筑工、防水工、鋼筋工、架子工、測量放線工、建筑材料試驗工、水暖工、建筑電工、管道工、通風工、安裝起重工、工程安裝鉗工、混凝土工等各有關技術工種的人員,都必須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方可就業上崗。全市各建筑施工企業不得招收無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勞動者就業上崗。

    對已上崗但尚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市建設局將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其分期組織培訓鑒定。對原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人崗位證書,按規定需換發《職業資格證書》的,將采取逐步過渡的辦法。過渡期間崗位證書繼續有效,待持證者升級或轉崗時,按規定進行培訓與鑒定,合格后核發《職業資格證書》。

 
 
[ 法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