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混凝土及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各施工企業,各監理企業:
近期以來,受建筑用砂資源緊張及汛期禁采的周期性影響,導致本市建筑用砂供應偏緊,經總站跟蹤檢查發現有極少數混凝土生產企業使用海砂生產混凝土,給建設工程帶來嚴重的安全質量隱患。為確保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再次重申嚴格禁止使用海砂生產混凝土及預制構件,并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緊急暫停采購、使用舟山地區加工生產的機制砂。
二、嚴禁使用用海水沖洗工藝加工生產的機制砂。
三、各混凝土及構件生產企業在向建設工程提供混凝土或混凝土預制構件時,應同時提供生產用砂的備案證明現場驗證單和質保書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混凝土生產企業公章。
四、凡使用混合配制砂生產混凝土的,混凝土供應單位應在混凝土質保書上明確,并注明各組分砂的規格及配制比例,同時提供各組分砂的備案證明驗證單和質保書復印件。
五、施工單位和監理應嚴格審核混凝土質量資料,確保混凝土質量。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