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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印發《關于做好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建材特供保障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09-28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成都市府
核心提示:成都市印發《關于做好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建材特供保障工作的通知》
  包括水泥、鋼材、玻璃、墻材等城鄉受災群眾住房重建建材實施特供!為切實推進我市城鄉住房重建建材保障工作,9月初,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做好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建材特供保障工作的通知》(成辦函[2008]230號)。 

  特供范圍:以水泥、鋼材、玻璃、墻材為主,兼顧木材、砂石等其他建材。其中,水泥、鋼材、玻璃由市統籌,墻材、木材、砂石由區(市)縣統籌。 

  特供對象:城鄉受災群眾住房重建。 

  特供保障:受災區(市)縣政府,建立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建材特供協調辦公室,負責城鄉住房建材特供保障的組織、協調、督促工作,健全覆蓋城區、鄉鎮(街道)、村組(社區)的多層次建材特供工作體系。建立或指定一家政府性建材特供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負責建材特供網點、配送體系建設、農戶和城鎮居民原址重建、統規自建所需建材的集中采購工作。 

  特供保障流程 

  1、需求收集流程 

  由村委會(社區)負責收集原址重建、統規自建的建材需求計劃和進度情況,報鄉鎮(街道)特供辦;由鄉鎮(街道)特供辦負責收集統規統建、開發性重建項目的建材需求計劃和進度情況,匯總屬本行政區域內建材需求計劃和重建進度情況并報區(市)縣特供辦;由區(市)縣特供辦對城鄉住房重建的建材需求計劃和進度情況進行分類匯總,于每月28日前報成都市災后重建建材保障聯系會議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委,電話:61881597)。 

  2、審核購買流程 

  選擇原址重建、統規自建住房的農戶(城鎮居民),自愿提出建材購買申請,經村(居)委會核實后,報鄉鎮(街道)審核。農戶(城鎮居民)憑購買申請表和民政部門頒發的災后重建、維修加固相關證明和身份證到指定的供應點購買。 

  原址重建、統規自建住房所需建材,由平臺公司提出采購計劃。平臺公司憑采購計劃審核表直接到建材生產企業集中購買。統規統建、開發性重建所需建材,由建設單位提出購買申請。建設單位憑購買申請表直接到建材生產企業購買。對屬于區(市)縣統籌的墻材、木材、砂石等建材,由區(市)縣特供辦審核;對屬于市統籌的水泥、鋼材、玻璃,經區(市)縣特供辦審核同意后,報成都市災后重建建材保障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 

  特供價格保障 

  由市物價部門制定我市建材生產企業產品出廠特供價定價原則。具體特供價由物價部門在公眾媒體上公示,各生產企業應在銷售部門醒目公示,并公開12358價格投訴電話,各受災區(市)縣也應以適當方式公示特供價格,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平臺公司供應的建材,除合理的運費外,不得加價銷售謀取利潤。 

  特供監督管理 

  有關區(市)縣、鄉鎮(街道)及其村(居委會)、平臺公司都要建立建材特供登記備案制度,建立相應的建材特供臺賬。加強對災后城鄉住房重建建材特供保障工作的監督管理,堅決查處利用價差謀利、將城鄉住房重建建材挪作他用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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